團委會工作職能
校團委依據《團章》及相關規定,在學校黨總支和上級團組織的領導下,全面負責學校共青團工作。
一、 做好思想引領,加強對團員青年的教育和引導,不斷提高團員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;二、代表和維護青年利益,表達青年愿望,真正成為黨聯系青年的紐帶;
三、根據上級團組織的工作要求,圍繞學校中心工作,結合實際情況,制定團的工作計劃;四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,抓好團的組織建設。適時召開全委會、團委擴大會議,研究決定團內重大事宜;
五、建立健全團的工作制度,做好新團員入團、超齡團員退團和團關系轉接等工作,做好團費的收繳、管理、使用工作,管理團內文書和團籍檔案;六、健全和執行團的組織制度。利用業余黨校、團校對廣大團員青年及入團、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訓。在學校黨總支的領導下做好“評先”和“推優”工作;
七、根據青年特點,組織開展系列教育活動、社會實踐活動、青年志愿者活動;八、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,負責指導學生社團活動;
九、配合教育、教務部門做好學生的管理工作,適時指導和幫助學生會開展工作;十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做好團的宣傳工作;
十一、領導和指導團支部工作;十二、完成上級團組織和學校黨總支交辦的其它工作。